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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信用担任工元2016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流动性支持机构
工元2016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16工元3”)近期在银行间市场成功发行,发行金额为40.80亿元,本期产品是由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2016年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重启以来发行的第三单产品,由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证券的受托机构和发行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和薄记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联席主承销商,中证信用增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信用”)担任流动性支持机构。这是中证信用第二次作为独立流动性支持机构为不良资产支持证券提供流动性支持服务。
作为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一家全国性资本市场基础性功能公司,中证信用引领资本市场信用生态体系建设。在本轮试点发行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中,中证信用作为独立专业的信用增进服务机构,已先后对建鑫2016年第一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16建鑫1”)和工元2016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两单产品提供流动性支持服务,实现了该类型产品流动性支持机构与次级投资者分离,开创了由独立第三方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服务的先河。“16建鑫1”和“16工元3”两单不良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金额合计47.82亿元,发起机构分别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业内人士看来,流动性支持机构的设置是国内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过程中亟需探索与改进的环节。在国外成熟市场中,流动性支持机构的角色一般由具备较高信用资质的专业化机构来承担。而在国内市场,多数由次级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同时担任流动性支持机构的角色。次级投资者与流动性支持机构的绑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次级投资者的参与度。而“16建鑫1”和“16工元3”在交易结构设计上颇具创新,在交易结构设计环节便引入具有主体信用评级AAA资质的专业增信机构——中证信用作为独立专业的流动性支持机构,为优先级证券利息及相关税费提供流动性支持服务。
中证信用肩负着“引领资本市场信用生态体系建设,服务信用风险管理,让信用创造价值”的重要使命,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不懈努力,为资本市场提供专业化的信用管理综合服务,致力于成为最具创新力、公信力、影响力的信用管理金融服务机构。